关于修订《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内部督导培养办法》(试行)文件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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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项目服务点:
为了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,提升个人及团队的能力,打通员工晋升和提升渠道,促活个人和团队力量,结合机构实际情况,经理事会讨论决定,现公布以下事项:
修改《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内部督导培养办法》(试行)文件,依据新制度执行。(附件1)
本制度由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总部负责解释。
东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
2018年5月30日